我市奖励扶助金的来源是如何规定的?
我市奖励扶助金的来源是如何规定的?
奖励扶助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安排专项资金,分别纳入当年财政预算。比例视各区县财政状况确定。财政状况比较困难的区县,市财政补助80%,区县财政负担20%;财政状况一般的区县,市财政补助50%,区县财政负担50%;财政状况较好的区县,市财政补助30%,区县财政负担70%。
答:奖励扶助金自奖扶对象年满60周岁的下一年度起发放。例如按照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的出生年月,2006年6月年满60周岁,那么就可以在2006年提出申请,经确认后,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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