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相对人的撤销权与催告权?
什么是相对人的撤销权与催告权?
撤销权与催告权,主要存在于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中。在此种合同中,相对人往往享有催告权。所谓催告,是指相对人催促本人在合理的一定期限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无权代理行为。《合同法》第48条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可见,相对人有权要求本人必须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催告的意思必须向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作出。如果本人在一个月内拒不作出答复,则应视为承认。在此情况下,可认为本人明知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代理行为而不作否认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视为同意。
>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在本人没有作出承认之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法律为保护相对人的利益,除规定相对人享有催告权以外,还应允许其享有撤销权。所谓撤销权,指相对人在本人未承认无权代理行为之前,可撤销其对无权代理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48条规定:;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可见撤销必须是在本人没有作出追认以前作出,且必须通知本人。
答:因为法律是平等的,赋予监护人追认权,自然要赋予卖房撤销权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