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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不办交接手续,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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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不办交接手续,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我在一公司上班已一年多,公司未与我签任何劳动合同及协议,而且还扣了我的押金,没给我买法定的保险.现有一大型企业叫我去上班,请问:我不要现公司扣的我的押金及工资去直接去大型企业上班,如果公司老总起诉我,我是否应承担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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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2-16 10:01:43
    你可以有权解除合同,但绝对不能不辞而别。切切!
    你有三个选择:
    1、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十天后劳动关系解除。
    2、与用人单位直接交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退回保证金。
    你在提出解除合同时,直接说出理由,那就是:未与你签任何劳动合同,扣押了保证金金,没有依法交纳社会保险。
    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可能会耽误你的一些时间,建议你先行与单位当面交涉。交涉不成,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的好处是:
    1、不留后遗症;
    2、你会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非***

    2008-02-16 10:01:43

其他答案

    2008-02-16 19:23:11
  •   公司未与你签劳动合同、扣押金和不办理保险都是违反劳动法的, 你有权就此提出辞职。不用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并请求单位按一个工龄给一月工资补偿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同时你还可以要求单位退还押金,补办保险。
    但你不办交接手续, 直接去大型企业上班,是非常错误,非常危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你不交接就不能得到补偿。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你没有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新单位是不敢接收你的——原单位会与你和为新单位打官司,要求赔偿的,新单位为了不承担责任,就不接收你,或一旦原单位找来,新单位会立即辞退你。 这时,你岂不是“鸡飞蛋打”了么。别犯傻。 。

    北***

    2008-02-16 19:23:11

  • 2008-02-15 23:24:58
  • 你也太大方了与没胆量连工资不要了不说还怕找你干一辈子 你以为还是那旧社会被买身为奴隶

    雷***

    2008-02-15 23: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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