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到企业工资待遇问题
各位专家、老师: 我是1980年12月参军入伍的,2000年9月转业分配到农业银行工作(企业性质、正营职)。我想请教两个问题:一是按我转业分配到企业的时间,套改工资应执行国家哪个文件?是否执行国发(1995)19号《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二是按国发(1995)19号文件规定: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按照本人原在军队职务(技 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四项之和8 0%的数额,就近就高套入所在企业相当职务的工资标准(不含奖金和各 种补贴)。我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是否应该按这个标准找企业劳资部门要求重新核审?
对啊。。如果是没有达到的话是可以找劳动法庭进行冲裁的呀。。。。
答:正营职军转干部转业到地方政府机关任职,正常情况下安排为科员,工资待遇享受正科级。正团职干部分两种:任职满四年为副处级,不满四年为正科级。副团职干部也分两种:任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