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有哪些?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为了更好地适用于司法实践,该条还规定了“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兜底条款。 上述内容来源于我国2003年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刑事诉讼法》新增该内容,旨在完善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制度,更便于司法实践的具体运用,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答: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