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领导请假是否必须讲出理由
我们学校规定,教师请假必须讲明理由,否则,不予批准。我认为,请假理由属个人隐私,无须向领导讲明。请问,法律方面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
法律无规定。 讲明理由,我觉得很正常。 但如果涉及稳私,您就说“有事”,再追问,就说不太方便说不就行了。 开明的领导一般会尊重你的。
学校是有权利这样做的,而且劳动法也是规定了的,个人在请假时必须向用人单位说明原因
答:事假的理由最简单了。随便什么事都可以的。你提问题的意思好象是提出一个让老板非批你不可的理由吧,事后还要比较容易向老板圆这个谎对吗? 那就告诉老板你必须帮助一个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