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同一法人主体,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它不是独立法人单位。所以其与总公司的会计核算不能完全分开,但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城市,分公司就属于异地经营,可以且必须在当地办理税务登记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即使分公司异地经营其报表还是要合并到总公司的报表中。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财务关系有两种形式:1、分账制,即分两个账套做账,月底合并出报表;2、报账制,分公司只设出纳不设会计,每月将业务收支报总公司会计,由总公司会计统一记账。 只有子公司才是独立核算的一级法人单位。它与母公司的关系是相互独立的但又是关联企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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