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正定级的问题?
我在网上看到关于转正定级的解释是这样的: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后,需办理转正定级定职手续的,由本人写出工作小结并提出申请,如有聘用单位的,须由聘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凡符合有关规定的,由省技术工人交流中心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定职手续。 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找到的工作是没有编制的,不属于正式工,只是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同时在人才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那么工作满一年之后可不可以办理转正定级?如果能的话,那么工作的起始时间怎么算?是从拿合同去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那一天算起吗? 还有就是:如果所从事的工作和所学专业不符,还可以转正定级吗?
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后,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意见,连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一起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批。审批合格的,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并确认国家干部身份。 根据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北京市人事局、教育局关于毕业生派遣就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到岗后实行一年见习制度,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转正定级,见习期内不允许随意流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具备了国家干部身份。 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1、《转正、定级、式资、调整审批表》(一式二份); 2、个人总结材料一份; 3、单位鉴定材料一份。
答:我是05年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在私企工作(未上社保),07年考上了我户口(档案)所在地的一家事业单位,档案从人才交流中心取出(毕业后2年内)拿到我所考到的事业单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