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能以对方下落不明解除婚姻关系吗?
夫妻能以对方下落不明解除婚姻关系吗?
村民钱某外出打工5年多,一直不与家中妻子顾某联系。顾某很伤心,在多次联系未果的情况下,想通过法律手段解除这段婚姻关系。请问:顾某能以对方下落不明为由解除婚姻关系吗?法律专家解答:顾某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者宣告死亡的方法,解除与钱某的婚姻关系。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其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如要终止婚姻关系,当事人可采用诉讼离婚和宣告死亡两种方法。
一是诉讼离婚。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直接向自己住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审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一般情况下,如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人民法院都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的离婚判决一旦生效,夫妻关系即解除。二是宣告死亡。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另一方可向下落不明人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1年。公告期届满,下落不明的事实得以确认的,人民法院作出下落不明人死亡的判决。
宣告死亡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即终止。
答:法院的裁决书在没有法定事由的前提下是不能撤销的,法定事由包括裁决书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证据不足、审判人员枉法判案等情况。显然本案不属于上述事由,因此是不能撤...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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