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怎样向学校追索赔偿?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生家长怎样向学校追索赔偿?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 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 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 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 调解。 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 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 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 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 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答:法律专家解答: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以下情况下学校可以免予承担法律责任。一是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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