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1) 封闭性限制 针对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 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 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 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2) 场所的限制 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 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第146条规 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 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3) 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 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 董事、监事、经理的限制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 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 (5) 取得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该公司的股 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收购该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且公 告。
同时,第149条第3款还规定:“公司不得接受该公司的股票 作为 。
答: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这也是股权转让限制中最主要、最为复杂的一种,中国法律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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