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 率”应按何种标准确定?
“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 率”应按何种标准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 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 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 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 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 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 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 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 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 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答: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详情>>
答:一、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供你参考吧) “三角债”被许多学家称为有“特色”的词汇和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三角债”问题曾在中国业界肆虐一时,拖...详情>>
答: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是河北省国税审定8中发票中的一种,没有特殊的含义。增值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解释权在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无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