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会受到 怎样的处罚?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会受到 怎样的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 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 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 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 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 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 000元罚款 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 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 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 000元罚款的标 准,从重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 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 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 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 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 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答:《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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