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与职业病分类是怎样的?
中毒与职业病分类是怎样的?
由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很多,导致职业病范围很广,不可能把所有职业病都纳入到法定职业病范围。根据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并参考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中国卫生部、劳动保险部文件(卫法监发[2002]108号)“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颁布的法定职业病名单,分10类共115种。
其中:尘肺 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4] 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它包括九大类,分别是: 1。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2。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3。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4。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5。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6。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7。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8。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9。其他职业病。有化学灼伤、金属烟热等。 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应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实行经济补偿,故也称为赔偿性疾病。
答: 职业中毒 发生在接触生产性毒物的工人中。最常见的有铅、汞、锰、苯、有机磷农药、一氧化碳、三硝基甲苯、砷、磷等中毒。中毒者一般常有头痛、头晕、乏力、睡眠障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