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非法同居?
如何认定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应如何处理?
非法同居指未办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 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 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 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 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 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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