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婚育证明》?
如何办理《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 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 关)办理。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 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2)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出具的婚育情 况证明;(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 部门出具的落实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提交缴 纳社会抚养费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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