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需取得哪些组织和部门批准

首页

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需取得哪些组织和部门批准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8-01-12 09:47:10
  • 直接办理房产交易就OK拉。

    袁***

    2018-01-12 09:47:10

  • 2018-01-12 08:47:10
  • 首先,如房屋属于农村宅基地性质,就不容许卖卖,如买卖就违法,不受法律保护。如不是宅基地,如只有土地证的话,就可以直接到土地部门纳税过户就行了,如还有房产证就必须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过户并纳税。

    吴***

    2018-01-12 08:47:10

  • 2018-01-12 07:47:10
  • 关键在于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

    家***

    2018-01-12 07:47:10

  • 2018-01-12 04:47:10
  •   【仅供参考】提问者所说的房屋,应当属于“小产权”或是在“宅基地”个人建设的房屋。
          一、首先可以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处分自己所有的房屋,只要双方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协议,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即成立。
          二、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第”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国家对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
      但是,在执行该项法律规定时,各地有一些相对更为细致的规定,建议咨询房屋所在地的乡镇房屋建设管理(规划)部门。
          三、有的地方对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办理了产权证书,但该房屋占用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故此该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到村集体外的村民。
      
          四、在“拆迁”时,有的地方为了尽快和片区居民达成拆迁协议,对已经卖给村集体外的房屋基本实现一致的补偿标准。

          附《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遗***

    2018-01-12 04:47:10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