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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多少排量的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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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多少排量的才达?

摩托车多少排量的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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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25 20:00:40
  •   国家对燃油助力车和轻型摩托车的区分是按排量的。发动机排量达到50MM的就是轻型摩托车,属机动车管理。低于50MM的就是助力车,属于非机动车管理了安徽酝酿燃油助力车上牌,你可以看下这篇文章。市场管理仍是真空 安徽酝酿燃油助力车上牌一石激起千层浪。
      商报《燃油助力车应属“机动”家族》一文见报后,在社会上激起了强烈反响。市民纷纷呼吁,政府应尽快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燃油助力车的身份。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审议有关助力车管理办法。一旦审议通过,燃油助力车将参照摩托车管理,登记上牌,申领行驶证、驾驶证。
      ★进展燃油助力车拟参照摩托车管理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交警支队获悉,省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审议有关助力车管理办法。合肥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他们起草的有关燃油助力车的管理规定已经上报给省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等待审议。据透露,草拟的管理规定中,功率大的燃油助力车将被纳入到机动车范畴。
      燃油助力车将参照摩托车管理,其驾驶人将需要学习交通法规、登记上牌,申领行驶证、驾驶证。据介绍,之所以要给燃油助力车上牌,主要鉴于以前三方面的难题:一是不便于管理;二是交通事故发生后,难以查找车主,确定当事人责任,保障受害者权益;三是助力车、摩托车盗窃案件持续高发。
      “管还是不管?我们是左右为难。说句实话,由于没有相关法规,我们执法时十分尴尬。”采访中,一位交警无奈地告诉记者,“作为交警,我们也希望政府早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这样,我们在查处时将有法可依”。★尴尬质监:尚无专门质检机构昨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省城销售的燃油助力车大部分来自江苏、浙江等地。
      燃油助力车进入合肥市场时是否要经过检验?合肥市质监局办公室副主任沙宝军介绍,合肥并没有燃油助力车的生产基地,对外省生产的燃油助力车也没有一个市场准入政策。“作为一个管理部门,我们也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沙主任坦言。当经销商或购买者怀疑燃油助力车的质量时该怎么办?沙主任表示,合肥还没有燃油助力车的质检部门。
      经销商或购买者碰到质检问题时,可以向质检部门投诉,他们会将“问题车”送往被授权的质检部门检验。★困窘工商:市场管理仍是真空“对于燃油助力车,合肥还没有统一行业管理。”合肥市工商局直属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对于燃油车市场的管理,目前合肥还处于“真空”状态。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只能对流通领域进行管理,而经销商一旦有合法的工商执照,并在规定范围内经营国家并未明令禁止的产品,工商部门就无权对其进行处理。★提醒律师:证据充分可以起诉许多燃油助力车消费者来电反映,他们是轻信经销商的宣传才购买的。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方达夫律师认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厂家、经销商存在虚假宣传,就可以起诉对方。
      对燃油助力车,消费者“爱恨交加”。由于燃油助力车现在还没有明确身份,无法上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被查处,交警部门将按机动车无牌无证驾驶处理。方律师表示,如果燃油助力车说明书与合格证出现两种版本,导致一辆车两种身份,或者消费者有证据表明经销商曾承诺该车是非机动车,无需上牌的话,消费者可以起诉经销商,追究其责任。
      另外,消费者在实际使用中,车辆被鉴定不合格,消费者完全有权要求退车;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法院起诉。★建议专家:逐步限制市场销售燃油助力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上牌。有市民提出,这与省城当前的“禁摩令”相抵触。那么,燃油助力车的管理将走向何方?有关专家提出了几种方案。
      一是逐年报废。应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允许相适应的交通方式存在,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对待助力车应采取一定的过渡性管理办法,既要考虑交通安全,也要保护已经购买助力车市民的利益。首先,由交警部门对上路的助力车进行集中管理,可先挂轻便摩托车牌照。
      然后根据助力车的性能、状况,有关部门可确定助力车的报废年限。二是逐步限制进入市场销售。燃油助力车已成为不少市民的代步工具。在城市交通及道路建设暂时无法达到相当层次的情况下,政府应逐步限制其进入市场销售。对于已上路的助力车,应予以限制并加强管理,参照汽车年检的方式,对其中不合格、污染较大的强制报废。
      三是限制进入一环。交管部门可制订相关细则,如禁止燃油助力车进入市区一环,这样可减轻市区交通压力。★反思市民:管理滞后导致现状“如果燃油助力车刚开始进入合肥市场,政府部门就加强管理,及时制订相关法规,也不会出现现在的尴尬局面。”省城王先生认为,目前,省城燃油助力车已形成了一个大的市场,政府现在来管理,难度将很大,势必增加“管理成本”。
      “燃油助力车已在合肥市场销售两年多了,政府到现在还没有出台相关法规。”作为一个燃油助力车驾驶人,李先生对此颇有怨言。他认为,这是政府不作为的一种表现。★点评专家:考验政府执政能力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博士认为,燃油助力车是城市交通发展中的产物,要正视它的存在而不是一味指责。
      “当然,如果相关单位以目前没有法律法规为由,放任燃油助力车不管,就是一种不作为的表现”。陈教授认为,燃油助力车的存在,适应了当前市民出行的需要,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必然引发一定的问题。当其危及到公共管理安全和公共利益时,我们应客观公正地看待,不能一味指责它的存在,也不能一味指责政府不作为。
      其实,政府一两年前就在关注燃油助力车,曾经也提出要对燃油助力车进行立法规范。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在为燃油助力车的立法作准备。“要管理好燃油助力车,要从生产、经营、销售等源头抓起。”陈教授认为,关于燃油助力车的法规既要从方便市民角度出发,符合省城实际,又要引导市民正确购买、使用。
      有关部门要及时填补管理漏洞,将燃油助力车纳入规范管理。“政府应尽快出台燃油助力车相关法规,规范燃油助力车的管理。”陈教授认为,这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要求。★呼吁律师:管理应从源头抓起“如果可以卖,就可以上路骑。只要是符合国家质检规定的车辆,上路的速度也跑不了太快的,也就不存在速度快、闯祸的问题了!”省城许先生认为,目前合肥有五六万辆燃油助力车在路上跑,光靠交警一个部门来管是不现实的,应从厂商、销售源头抓起,才能减少后患。
      
      安徽陈有志律师事务所许克金律师也有类似说法。厂家和商家把原本属机动车的燃油助力车宣传成“非机动车”,出现一辆车两种身份的情况,这说明厂家、商家在做虚假宣传。要解决燃油助力车问题,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要联合起来,从源头抓起,对一些超标、劣质燃油助力车进行严。

    何***

    2014-03-25 2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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