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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是否也是神创造的?为什么他要让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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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是否也是神创造的?为什么他要让人犯罪,

罪是否也是神创造的?神既然是无所不知的,为什么他要让人犯罪,再来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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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4-30 18:23:24
  • 罪业是自己造成的。一念无明,让自己清净的本性蒙上越来越多的污垢。
    自己造的罪业只能靠自己消除掉。谁也救不了谁,只能靠自己,只有自己能救自己。自助而后人助,而后天助。

    1***

    2011-04-30 18:23:24

  • 2011-04-29 22:07:50
  •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1***

    2011-04-29 22:07:50

  • 2011-04-28 16:39:48
  • 《太上感应篇》中说,祸福无门,为人自造。
    净空法师说:什么是“修行”;行就是行为,错误的行为就是染污,如何把错误的行为修正过来,这叫修行。行为不外乎三大类,就是身、口、意三业:身是身体的造作;口是言语;意是思想、见解。这三大类的行为有了错误,把这个错误修正过来。那么到底什么是正?什么是错?这个正的标准是什么?佛实在是高明,实在是伟大,并不是说他给我们制定一个标准,要我们去遵守,那佛不值得我们尊敬。佛给我们讲,标准是——自性,是你自己的自性,不是从外面来的。
    《观经》三福为净业正因者,共有三条,文曰:
    欲生彼国者,当修三福: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二者,受持三归,具足众戒,不犯威仪。三者,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如此三事,名为三世诸佛净业正因。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法。
     

    老***

    2011-04-28 16:39:48

  • 2011-04-28 09:51:37
  • 神的考虑是不周全的,他没想到智慧不仅是原罪,而且智慧还会生长罪恶。闽南人有句谚语:“神仙打鼓有时错。”

    1***

    2011-04-28 09:51:37

  • 2011-04-27 18:46:19
  •   1)	“耶和华是一位仁爱的上帝。(约翰一书4:8)他所做的全都公正。(诗篇37:28;申命记32:4)亚当犯罪并不是上帝的旨意。事实上,上帝曾警告亚当不要犯罪。(创世记2:17)”
    2)	“上帝容许亚当跟我们一样,有自由选择做什么事。虽然亚当是完美的人,但这并不表示他不可能运用自由去忤逆上帝。
      尽管上帝曾警告亚当反叛会导致死亡,亚当却选择忤逆上帝。” 3) 上帝给人自由意志来选择是否上帝或者悖逆他,但上帝希望处于对上帝的爱来甘心乐意顺服天父。  申命记 30:19-20“……今天我以天地为证告诫你们,我把生命和死亡、祝福与咒诅,都摆在你面前。
      你要选择生命,好叫你和你的子孙活下去,20 爱耶和华你的上帝,听从他的话,忠于他,因为他是你的生命,使你活得长久,让你住在耶和华向你祖先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发誓要赐给他们的地上。”“  约翰一书 5:3“……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就是爱他了,况且他的诫命并不是沉重的负担,” 奋力抵抗罪对堕落肉体的控制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罗马书8:6。 “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记1:27)形像乃是一件物品或一个来源的反映。因此,上帝将人造成能够把他自己的荣耀反映出来。人若在所行的一切事上都表现各种敬虔的特质——诸如爱心、良善、公平、灵性——就能够为造物主带来荣耀赞美,同时也为自己带来莫大的快乐和满足。
      ——哥林多前书11:7;彼得前书2:12。 2 上帝将第一对人类造成完美无瑕,因此有充分能力担任这个角色。像打磨得非常光滑的镜子一样,人能够灿烂而确切地将上帝的荣光反映出来。可是,第一对人类却蓄意忤逆他们的创造者和上帝,结果让“镜子”的光滑表面蒙受损污。
      (创世记3:6)在此之后,他们就无法再十全十美地把上帝的荣耀反映出来了。他们亏欠了上帝的荣耀,未能达成上帝按自己的形像创造他们的目的。换句话说,他们犯了罪。 3 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罪的真正性质。罪损坏了人反映上帝的形像和荣耀的能力。罪使人成为不圣洁,意即在属灵和道德的意义上不洁净和受到损污。
      既然全人类都是亚当夏娃的后代,人生来就处于这种受到损污的不洁情况,以致未能符合上帝期望他儿女所达到的标准。这导致了什么结果?圣经解释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可参阅以赛亚书64:6。
       罪对堕落肉体所操的控制 4 今日大部分人都不认为自己不洁、污秽或有罪。事实上,以一个字词而言,罪已差不多从大部分人的词汇中消失了。他们也许谈及错误、言行失检和失算。但是他们有谈及罪吗?几乎绝口不谈!社会学教授艾伦•沃尔夫指出,甚至在那些仍然自称相信上帝的人看来,“他的教训仅是一套道德主张而非一套道德法典,不是十诫而是‘十个建议’。
      ” 5 这种想法导致了什么结果呢?人们否认,或至少不理会,罪的存在。这产生了一个目无法纪的世代。人们的是非善恶观念完全歪曲了;他们觉得有权决定自己的行为标准,为所欲为而无须对任何人负责。在这些人看来,若要决定一项行动是否正当,惟一的准则就是,事情是否令自己感到开心。
      ——箴言30:12,13;可参阅申命记32:5,20。 6 例如,在一个电视清谈节目上,一群青年人应邀表达他们对所谓七大罪的看法。 其中一个说,“骄傲根本不是罪。人是应当对自己感到自豪的。”论到懒惰,另一位青年人说:“有时懒惰一点是一件好事。
      ……有时给自己一点时间松弛一下是有益的。”甚至评述员也言简意赅地表示:‘七大罪并不是邪恶的行为,而是一些普遍的人性冲动;这些冲动可以令人烦恼,也可以带来很大的乐趣。’不错,罪的观念既不复存在,罪咎感也随之而逝,因为罪咎感毕竟是快感的反面。——以弗所书4:17-19。
       7 但圣经的看法却截然不同。圣经毫不含糊地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马书3:23)甚至使徒保罗也承认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罗马书7:18,19)保罗这样说并非过度自怜自哀。反之,由于他清楚看出人类亏欠上帝的荣耀达到多么可悲的地步,他更深深感受到罪对堕落肉体的控制。他嗟叹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马书7:24。 8 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如何?你也许承认,自己既是亚当的后代,就像其他所有人一样是不完美的。
      但是,知道这件事实对你的思想和生活方式有什么影响呢?你把人的不完美视为生活的现实而加以接受,一味顺从内心的倾向,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吗?抑或你不断作出努力去抵抗罪对堕落肉体所操的控制,在你所行的一切事上都竭力反映出上帝的荣耀呢?鉴于保罗所说的话,我们人人都应当认真关注这件事:“随从肉体的人,以肉体的事为念;随从圣灵的人,以圣灵的事为念。
      以肉体为念就是死,以圣灵为念就是生命、平安。”——罗马书8:5,6,《新译》。 以肉体为念 9 保罗说:“以肉体为念就是死。”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呢?在圣经里,“肉体”一词常被用来指处于不完美情况的人。由于是忤逆的亚当的后代,人在“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诗篇51:5;约伯记14:4)因此,保罗劝勉基督徒切勿将思想集中在不完美的堕落肉体的有罪倾向、冲动和欲望之上。为什么不可这样行呢?在圣经的另一处地方,保罗告诉我们各种属肉体的行为是什么,然后提出警告说:“[惯]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加拉太书5:19-21。 10 但是,以一件事为念跟惯行一件事岂不是有很大差别吗?诚然,想念一件事并不一定导致人实际做出这件事。可是,‘以某件事为念’这句话的意思却不是仅指偶尔想及而已。保罗所用的希腊字词是夫若内马,意思是指“想法、思想(集中)……目标、志向、追求”。
      因此,“以肉体为念”的意思是受到堕落肉体的各种欲望所控制、占有、支配和驱策。——约翰一书2:16。 11 该隐所跟从的途径足以说明这点。该隐的内心起了嫉妒和忿怒之后,耶和华上帝警告他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
      它必恋慕你,你[会]制伏它[吗]?”(创世记4:6,7)该隐面对一项选择。他会“行得好”吗?换句话说,他会将自己的思想、目标和志向集中在好事之上吗?抑或他会继续以肉体为念,将思想集中在内心的不良倾向之上?正如耶和华解释,“罪就伏在门前”;只要该隐容许事情发生,罪其实正等待机会扑上前将他吞掉。
      该隐并没有奋力抵抗,将肉体的欲望“制伏”;刚相反,他容许自己受肉体的欲望所支配——结果招致大祸。 12 我们今日又如何?犹大嗟叹第一世纪的基督徒当中有些人“走了该隐的道路”,我们无疑不想步他们的后尘。(犹大书11)我们千万不要为自己找借口,以为偶尔放纵一下或随便一点是无伤大雅的。
      刚相反,我们应当提高警惕,留意察出渗进我们内心的任何不敬虔的腐败影响,然后,趁这种影响还未生根之前就迅速将其除去。若要抵抗罪对堕落肉体的控制,我们必须从内心开始。——马可福音7:21。 13 例如,你也许看见一个令人震惊或可怕的情景,或者看见一个特别挑逗人或刺激情欲的影像。
      影像可能来自书本或杂志里的一幅图片,电影或电视的一个场面,招贴版上的一个广告,或甚至来自实际生活上的一个情况。这件事本身并不足以令人担心,因为这样的事是可以发生的,也确曾发生过。可是,这个影像或情景虽然也许只延续几秒钟,却很可能继续留在观者的脑海中而不时浮现。
      每逢有这样的事发生,你怎样行呢?你立即采取行动抗拒不良的思想,将其从脑中排除吗?抑或你容许不对的念头留在脑海里,也许每次有这样的思想浮现,就将经验再回味一次呢?人若这样行,就有触发雅各所描述的连锁反应的危险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
      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由于这缘故,保罗说:“以肉体为念就是死。”——雅各书1:14,15;罗马书8:6。 14 今日,性不道德、暴力和物质至上的思想普遍受到美化,在书籍、杂志、电影、电视节目和流行音乐里公开受人大事渲染。
      生活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我们实际每天都受到种种错误思想和念头所袭击。你对这种情形有什么反应?你觉得这一切颇为有趣吗?抑或你与公义的罗得有同感?罗得‘常为恶人的淫行忧伤,因为他们不法的事,他的义心就天天伤痛’。(彼得后书2:7,8)若要成功抵抗罪对堕落肉体的控制,我们就必须跟诗篇的执笔者怀有同样的决心:“邪僻的事,我都不摆在我眼前;悖逆人所做的事,我甚恨恶,不容沾在我身上。
      ”——诗篇101:3。 以圣灵为念 15 有一件事能够帮助我们抵抗罪对堕落肉体的控制,保罗接着提及这件事说:“以圣灵为念就是生命、平安。”(罗马书8:6,《新译》)我们绝不应当受肉体所支配;相反,我们必须使自己的头脑归于圣灵的影响之下,并且继续受属灵的事所滋养。
      这些是什么事呢?保罗在腓立比书4:8将这些事列举出来:“最后,弟兄们,任何真实的事、任何要认真关注的事、任何公义的事、任何纯洁的事、任何可爱的事、任何受人称道的事,无论有什么美德,无论有什么值得赞扬的事,这些事都要继续思念。”(《新世》)让我们更仔细看看这节经文,以求更清楚了解我们应当继续思念什么事。
       16 首先,保罗列出八项道德特质,并且在每项之前加上“任何”一词。这表明基督徒所思念的事无须总是跟圣经或教义有关。我们所能思念的事或题材范围实在很广。但重要的是,它们必须符合保罗所列举的各种道德特质。保罗举出的每一类“事”都值得我们留意。
      现在让我们将这些事逐一考虑一下。 □ “真实的事”不仅牵涉到事情的真伪,还含有诚实、正直、可信的意思;这样的事是实在的,并非仅是看来真实而已。——提摩太前书6:20。 □ “要认真关注的事”是指一些庄重可敬的事。这样的事令人肃然起敬,是崇高、高尚、光明正大而非粗俗下流的。
       □ “公义的事”意指符合上帝的标准而非世人标准的事。世人筹算各种不义的计谋,但我们却应当思念一些在上帝眼中视为公义的事,并且以此为乐。——可参阅诗篇26:4;阿摩司书8:4-6。 □ “纯洁的事”意味到不但在行为(与性有关或其他方面的行为)上纯正圣洁,在思想和动机方面亦然。
      雅各说:“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耶稣是“洁净”的,他乃是我们应当思念的完美榜样。——雅各书3:17;约翰一书3:3。 □ “可爱的事”是指一些能够激发别人爱心的事。我们应当“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而不是将思想集中在一些能够引起仇恨、忿怒和纷争的事上。
      ——希伯来书10:24。 □ “受人称道”的意思不是仅指“应受尊重”或“声誉良好”,同时也指在主动的意义上对人有所造就及乐于称赞别人。我们将注意集中在健康而能够造就人的事上,不是在为人不齿和令人反感的事上。——以弗所书4:29。 □ “美德”一词的基本意思是“良善”或“道德优良”,但也可以指任何种类的优良。
      因此,别人的优良特质、功绩和成就,只要跟上帝的标准一致,我们就应当赏识。 □ “值得赞扬的事”,所得的称赞若是来自上帝或他所认可的权威,就真正是可嘉的。——哥林多前书4:5;彼得前书2:14。 有生命与平安的应许 17 我们若听从保罗的劝告,“继续思念”这些事,就能够成功地“以圣灵为念”。
      结果我们不但得享生命,意即在上帝所应许的新世界里得永生,同时也得享平安。(罗马书8:6)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思想受到保护,不致被各种属肉体的事的邪恶影响所侵害;我们也不致像保罗所描述一样,由于肉体与心灵不断斗争而大感痛苦。借着竭力抵抗肉体的影响,我们也能够跟上帝保持和好的关系,“因为以肉体为念就是与上帝为仇”。
      ——罗马书7:21-24;8:7,《新译》。 18 撒但和他的臣仆正竭尽所能去玷污我们,使我们无法适当地反映上帝的荣耀。他们不断用各种属肉体的欲望袭击我们的思想,试图加以控制,因为他们深知这最后会导致我们与上帝为敌,从而为我们带来死亡。但是我们却能够在这场战争得胜。
      像保罗一样,我们也能够宣布说:“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使我们能够抵抗罪对堕落肉体的控制。——罗马书7:25。 [脚注] 圣经通常用希伯来文的哈塔一词和希腊文的哈马珥塔诺一词去表示“罪”。这两个字词都含有“未击中”的意思,意即未能击中或达到目的、标的或目标。
       根据传统,七大罪就是骄傲、贪婪、淫邪、忿怒、贪食、嫉妒、懒惰。 。

    p***

    2011-04-27 18:46:19

  • 2011-04-27 16:21:33
  • 一楼的回答是矛盾的。既然“神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那么神所创造的一切人就都应该是好的,怎么会造出会“犯错误”的人呢?
    既然人会犯错误、会偷吃禁果做偷偷摸摸的事、会带原罪,那么就不健全的、不完善的,能说人是好的吗?那你说,也就说明神所创造的一切人都是好的,岂不是自相矛盾?

    2***

    2011-04-27 16: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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